1. 应该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2. 例如,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3. 要式合同的意义在于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性、稳定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当事人履行和有关机关监督管理。它能有效减少纠纷,保障交易安全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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