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补偿金。2.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要支付劳动补偿金。 具体法律条文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6.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支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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