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方面: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2. 劳动者方面:可能面临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因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给其中一方用人单位带来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法律风险: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规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能处于不利地位,面临劳动合同无效、被解除等风险,还可能影响自身权益的保障和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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