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 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基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2. 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实际意义。它能直接明确与员工的权利义务关系,便于管理和保障员工权益。3.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执照或登记证书,受总公司委托也可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此时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总之,分公司在符合条件时能与员工签劳动合同,这既有利于分公司自身用工管理,也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法律关系清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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