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离婚时的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若该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建造,且建房资金全部由其个人承担,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建房方所有。2. 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建造,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判决,通常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贡献大小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民法典》第1087条)。3. 若是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子女婚后居住使用,且建造时另一方未出资,这种情况可能会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需先析出夫妻共同部分再进行分割。总之,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要综合建房时间、出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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