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是否申请行政复议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对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不满意,认为自身权益受损,有必要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补偿明显低于周边类似情况标准,或安置房屋面积、质量等不符合约定,可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公民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如果拆迁安置程序合法合规,补偿合理公正,自身权益未受侵害,就没必要申请复议。所以关键在于判断拆迁安置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合理之处,再决定是否启动行政复议程序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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