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淑芳律师,现执业于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60120*********62,服务地区为江西南昌,联系地址是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世贸路138号宏创发展中心11楼。她拥有丰富的知识背景和职业经历,为当事人提供着专业的法律服务。跨领域专业背景成就双料律师龚淑芳律师具有极为特别的教育背景与职业履历。她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从事医学临床多年,有着主任医师职称。在高等院校毕业后,她于省内有教学职能的三甲医院从事临床工作数十年,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同时,她还从事高等院校教学多年,拥有内科学、药学、法学等教学资格,具备副教授职称且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此外,她还是南昌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江西省人大法制委、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顾问,以及江西省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她不仅拥有律师执业证,还具备医师执业证,真正做到了既懂医又懂法。多类型案件展现专业能力龚淑芳律师的执业年限长达23年,在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长能力。她多年来主办过大量涉及内、外、骨、妇、儿等各科的医疗纠纷案件以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其中,成功为我省某市医院某某“医疗事故罪”做无罪辩护。同时,她也主办过各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和房地产等各种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特别是近两年,她被某保险公司聘为首席合作律师,为该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其擅长的领域涵盖医疗纠纷、合同纠纷、离婚、继承、债权债务等。典型案例见证维权成果在龚淑芳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两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颇具代表性。2024年7月,原告刘女士(化名)因孕期不适至某县妇幼保健院就诊,因院方诊疗过错,导致足月新生儿出生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女士本人也因产后并发症经历抢救。龚淑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病历资料,申请司法鉴定,应对被告抗辩,精确计算损失。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1,362.34元。另一起案件中,2023年3月6日,原告凌某因精神障碍发作误服农药,在被告南昌XXX医院救治时从三楼窗户跳下导致截瘫等严重损伤。龚淑芳律师全面收集证据,申请司法鉴定,参与庭审质证,精准计算损失。法院认定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实际应向凌某支付915,375.17元。龚淑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法律领域不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她的付出和专业能力值得肯定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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