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 主体:该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指文物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等。2.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3. 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4.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行为。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致使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或者造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重损毁的等情形,构成该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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