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送达传票与拘传:法院会依法向信用卡诈骗罪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开庭时间、地点等。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 缺席判决:若被告既不参加庭审,又未向法院说明正当理由,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法院会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作出裁决,被告需承担可能不利的判决结果。例如,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如信用卡消费记录、还款情况等,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判定被告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以及应承担的责任。3. 公告送达与缺席审判: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被告仍未到庭,法院同样会进行缺席审判。公告送达能确保诉讼程序正常推进,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4. 后续执行:缺席判决生效后,若被告需承担责任,如偿还欠款、缴纳罚金等,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告的财产等,以实现判决内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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