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房地产企业支付拆迁补偿款时,应借记“开发成本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这是因为拆迁补偿属于获取土地开发权的必要支出,应计入开发成本。例如,支付给被拆迁居民的货币补偿款,就按此记账。2. 若补偿方式涉及房屋安置,在建造安置房时,相关成本同样计入“开发成本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成后交付给被拆迁方,按照视同销售处理,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具体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等相关规定。3. 对于拆迁过程中收到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补助等,应根据补助性质判断。若是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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