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解除合同通知已送达对方且对方未作出实质性回应,撤回通知后,原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关系自始未因该解除通知而改变,双方仍需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 若对方已基于解除合同通知作出了一定行为,比如为履行合同解除后的状态做了准备工作等,撤回通知可能不被允许,或者即便撤回,也可能需对对方因信赖解除通知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3. 若撤回通知的时间在对方作出同意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之前,且对方同意解除的意愿明确,那么撤回通知可阻止合同解除,合同继续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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