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此为保证人的义务。而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原则上仅享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并不负担对待给付义务。例如,甲向乙借款,丙为甲的借款提供保证,若甲到期不还钱,丙有义务代甲偿还,乙无需向丙支付对价。这符合单务合同的特征,所以保证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