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可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与孩子。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离婚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对财产留给孩子的相关内容详细约定。2. 若已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法院会根据协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3. 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孩子。遗嘱人可以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订立遗嘱,明确表示将财产留给孩子。但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条件和要求,需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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