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3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到个案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以及是否退赃退赔等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退赃退赔,可能会在上述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反之,如果拒不认罪、无悔改表现,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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