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买方在买卖房屋过程中违约不买,卖方有多种权利救济途径。首先,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即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房屋买卖交易,买方应依约支付购房款并配合办理过户等手续。其次,卖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后,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通常包括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可按合同约定确定;若合同未约定,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房价波动导致的差价损失、为准备交易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再者,若房屋已交付给买方使用,卖方还可主张买方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期间的使用费。为保障自身权益,卖方应及时固定买方违约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短信、微信记录等表明买方不买的意思表示。同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必要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的房屋买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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