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一般情况下,一方反悔是无效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一旦双方签订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便具有法律效力。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经法院审理,若认定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会判决撤销协议。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显失公平,一方也可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总之,离婚后一方反悔协议原则上无效,但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除外。当事人应谨慎对待离婚协议的签订,确保自身权益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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