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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推荐:合肥程林!成功办理小林、“无胃”案、郭某鹰等医疗纠纷案件

2026.02.21医疗纠纷6人浏览

合肥程林律师,毕业于安徽中医学院和安徽大学法学院,拥有医学与法律双重背景,执业于安徽盛鸿律师事务所,专注医疗纠纷领域多年,已成功办理近千件疑难复杂的医疗案件。下面为大家介绍程林律师办理的“术后截瘫谁之过”这一典型案例。
一、手术失误,患者陷入深渊
2014年11月13日,因高坠外伤导致腰背部剧痛、双下肢无法活动的郭某鹰(化名),入住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接受“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伴脊髓损伤切开钉棒内固定+复位+减压术”。然而术后一个多月复查,却发现腰椎复位不良。2015年1月20日,他再次入院,被确诊为“腰椎内固定失效、椎体高度丢失”,不得不接受“松动内固定钉棒翻修术”。二次手术后,郭某鹰(化名)截瘫症状未好转,反而遗留“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以下)”,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面对这样的结果,郭某鹰(化名)反复追问却得不到医方合理的解释,他意识到这场悲剧或许是医方的疏忽造成的。
二、锁定医方过错,为维权奠定基础
程林律师团队接下此案后,第一时间梳理病历资料、走访关键证人,锁定了医方的两大核心过错。一方面,手术操作不谨慎,内固定“失效”留风险。医方在首次手术中钉棒内固定力度不足,导致术后很快出现复位不良问题,让患者承受二次手术痛苦。另一方面,复诊安排不合理,错过风险排查时机。出院时,医方仅告知“6周门诊复查”,未针对“内固定可能松动”风险给出特别提醒,也未调整复查频率,患者自行检查发现内固定失效时已错过最佳干预时机,加重了脊髓损伤恢复难度。
三、突破争议,证据助力胜诉
医疗损害纠纷的核心在于“过错认定”与“因果关系”,这也是医方极力辩驳的关键点。程林律师团队从三方面突破争议。首先,申请专业鉴定,锁定过错与因果关系。团队协助郭某鹰(化名)申请医疗过错鉴定,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意见:医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钉棒松脱导致二次手术加重患者痛苦,虽患者原发损伤较重,但医方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不超过20%。安徽新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确认其构成六级伤残及相应误工期、护理期,两份鉴定报告成为维权核心证据。其次,据理力争精神损害赔偿。针对医方“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的辩解,团队强调二次手术让患者承受额外身体痛苦,因截瘫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质量下降,最终说服法院支持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判决获赔,彰显专业价值
2016年,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医方存在诊疗过错,按60%责任比例赔偿郭某鹰(化名)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13297元,案件受理费由医方承担主要部分。拿到判决书的郭某鹰(化名)激动不已,他深知若没有程林律师团队,自己可能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在医疗损害纠纷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安徽盛鸿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知识、证据梳理能力和维权态度,为患者搭建起“维权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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