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宣布解散,员工通常可获以下赔偿:1.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2. 代通知金(若符合条件):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3. 未休年假补偿:按照员工应休未休年假天数,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员工应及时与公司沟通赔偿事宜,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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