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已退款却又收到货,首先应及时联系卖家说明情况。若卖家要求返还货物,应积极配合,避免产生纠纷。2. 若不打算退还,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卖家有权要求返还货物或货款。3. 建议与卖家友好协商解决。可告知卖家已退款事实,看卖家如何处理,如协商一致留下货物并补偿差价等。若卖家坚持要求退还货物,应尽快安排返还,以免引发后续麻烦,如被投诉等影响个人信用或交易评价等。总之,保持沟通、妥善处理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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