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张家口,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尽责的律师——朱建华律师。他毕业于河北北方学院法医学专业,拥有医学学士学位,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他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还担任张家口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在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才能。他在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已执业6年,执业证号为1130**********253,服务地区覆盖河北张家口。其所在律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盛华西大街17 - 1平安商务会馆6层,为众多有法律需求的人提供着专业的法律服务。下面通过一个他经办的案例,来深入了解他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案件详情2020年5月17日,李某(化名)在赤城县杨家庄抢修通信故障时,不慎从木杆上掉下摔伤。随后在张家口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腰2、3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脊髓损伤、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经张家口某鉴定中心鉴定,李某为八级伤残,护理期90日,后续可行二次手术取胸12 - 腰4椎体内固定钉棒系统,费用约15000元。李某作为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某保险公司赔付了李某意外医疗保险金50000元、住院补贴5100元以及意外伤残保险金60000元。然而,保险公司拒绝按30%给付比例支付伤残保险金差额240000元。接受委托与分析李某前往朱建华律师所在的律所咨询。朱建华律师在了解并分析案情后,认为此案可诉。在向李某详细告知案件相关风险后,李某选择由该律所代理此案。随后,朱建华律师代理李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某保险公司按照意外伤残保额的30%赔付保险金240000元。保险公司答辩诉讼中,保险公司进行了答辩。首先,李某所在单位公司在该保险公司投保了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险种有中国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意外伤害),保额1000000元,同时附带中国某保险附加伤残特约保险条款,对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作了约定:意外伤害残疾赔付标准伤残等级一级到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75%、50%、30%、20%、15%、10%、6%、4%、2%,保险期间为2020年4月5日至2021年4月4日。其次,保险公司对李某所提出的索赔240000元诉求不予认可,并阐述了具体理由。最后,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合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投保人自主选择了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并缴纳了较低保费,应当遵守合同的效力,践行合同的契约精神。保险公司称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了保险责任,因此认为在本案中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积极应对与代理面对保险公司的答辩,朱建华律师并没有退缩。庭前,他查阅了众多相关案例,搜集了主管部门的监管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开庭时,他发表了代理意见,同时征得法官同意庭后提交书面代理词。庭后,他提交了10页书面代理词,充分阐述了己方观点。案件结果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建华律师一方的代理意见,未采纳保险公司的意见。判决某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某伤残保险金24万元。判决后,保险公司并未上诉,在履行期内将240000元、案件受理费2450元一并打入法院账户。案件启示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在未足额支付保险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不应轻易选择放弃索赔,而应分析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后作出决定。朱建华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河北张家口地区,有法律需求的人们可以前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盛华西大街17 - 1平安商务会馆6层的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寻求朱建华律师的帮助,让专业的法律人士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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