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东卖房不算违约。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东将房屋卖给他人,新的房屋所有人也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所以,房东卖房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对租赁合同的违约。不过,房东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房屋即将出售的情况,以便承租人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比如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权益仍受法律保护,可按原合同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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