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起诉变更抚养权,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改变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核心分析首先,需明确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以证明现有抚养关系不利于子女成长。其次,要确定自己符合抚养子女的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再者,要尊重子女意愿(已满八周岁)。最后,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对方不当行为证据等。实务建议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对方虐待子女的视频医院诊断证明等。准备好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明,如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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