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形下,离婚时彩礼应当返还。因为彩礼的给付通常是以双方共同生活为目的,若未共同生活,彩礼目的未实现。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出现这种情况,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也会得到法院支持。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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