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房贷未清偿完的解决方式如下:首先,双方可协商处理。若协商一致,可约定由一方继续偿还房贷,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补偿方式及金额由双方自行商定。其次,协商不成时,对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应先确定房屋归属。若房屋归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由其继续偿还。同时,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及双方的出资等情况,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补偿计算方式通常会考虑房屋购买时的价格、贷款本息偿还情况、房屋增值部分等因素。再者,若房屋无法明确归一方所有,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的使用及房贷的分担。例如,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偿还房贷,直至房屋处理完毕。在房屋未处理期间,双方需按判决履行各自的还款义务。总之,离婚纠纷中房贷未清偿完的问题需综合考虑房屋归属、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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