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来说,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2. 如果在举证期限内确实无法提交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3. 在一审庭审时,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新的证据,可以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但如果是当事人故意隐匿证据,在庭审时突然提出,法院可能不予采纳。此外,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也可以依法提交新证据。《民事诉讼法》对证据提交的期限及相关程序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应严格遵守,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和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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