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1. 和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这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双方就案件相关问题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从而终结诉讼程序。2. 调解。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通过中立的法院主持,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3. 撤诉。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撤回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4. 判决。对于调解、和解不成,又不撤诉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此外,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通过这种方式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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