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决后通常不可以上诉。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般情况下,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高院作出的判决属于终审判决。不过,存在特殊的救济途径。如果当事人认为高院的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的再审事由,比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等。经审查,若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案件会进入再审程序重新审理。但再审程序启动的难度较大,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判断。总之,高院判决后虽不能上诉,但可通过申请再审来寻求可能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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