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量。通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存在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时,可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且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情形的,会予以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还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等。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并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总之,法院会从多方面权衡,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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