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应进一步举证:若被告不承认原告证据,原告要积极补充其他相关证据来加强自身证据链。比如提供更多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使法官能更全面客观地了解事实。2. 通过质证反驳:在法庭质证环节,针对被告对证据的质疑,原告要清晰阐述证据的来源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详细说明证据是如何形成的,与案件事实有怎样的紧密联系,以回应被告的否认。3. 申请证据调查:若原告认为自身无法获取某些关键证据,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法院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若准许,有助于原告获取更有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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