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综合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包括什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包括什么

2026.02.16综合5人浏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
破产申请需由债务人债权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债务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包括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同样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如债权性质、数额、担保情况等。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破产条件,会裁定受理,并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一系列工作。
在受理破产后,法院会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同时,会对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行为进行限制,以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整个破产受理过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破产程序公正、有序推进。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朱红梅律师,从业近十年,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能力。 她毕业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这为她的法律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 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一位优秀的律师如同精准的导航,为当事人指引方向、保驾护航。广州的肖航律师,凭借其卓越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崭露头角。他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 查看更多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 查看更多
  • 在嘉兴海宁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执业11年的资深律师——顾娟。她不仅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经验,还凭借着专业与担当,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顾娟律师任职于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是一名中共党员,同时还... 查看更多
  • 1.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自诉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因为这类被告人可能无法充分理解诉讼程序或有效参与庭审,保障其诉讼权利需要更严谨的程序安排。(... 查看更多
  • 法律解答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