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结婚证丢失,仍可办理离婚证。首先,需前往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并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结婚证。3. 之后,双方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可选择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也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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