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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杨志翔,七年执业经验护航婚姻维权路

2026.02.14婚姻家庭10人浏览

专业律师,服务杭州
浙江杭州地区,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杨志翔。他拥有法学学士的学历背景,并且是浙江宋都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至今已有7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120********01,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运河财富中心7幢604室。多年来,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复杂案件,精准剖析
曾经有包某(化名)与陆某(化名)的一起案件。包某与陆某经朋友介绍相恋后结婚,并育有一子陆某(化名),后两人协议离婚。但离婚后出现波折,陆某的第三者(曹某(化名))告知包某孩子非其亲生,此前的亲子鉴定是陆某偷换材料的虚假结果。包某认为陆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给自己造成名誉伤害,还让自己在抚养孩子上付出大量人力、财力和精力,要求陆某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杨志翔律师介入此案后,深入分析法律关系。他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陆某非包某与陆某的婚生子,便申请法院进行亲子鉴定。而陆某不同意鉴定且承认陆某非包某亲生子,这直接确定了陆某存在过错行为。
公正判决,彰显实力
最终,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判决。法院认为本案是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夫妻应互相忠实,陆某违背此义务,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包某有权请求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赔偿。在亲子关系上,陆某确认孩子非包某亲生,所以无需再进行鉴定,确认包某与陆某无亲子关系。考虑陆某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陆某赔偿包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对于物质损失,因包某与陆某无自然血亲父子关系,包某对陆某无法定抚养关系,陆某应赔偿包某相应损失。综合包某的转账、消费记录及庭审陈述,法院酌情确定陆某赔偿包某损失60000元,总计陆某需给付包某90000元。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杨志翔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为当地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带来了可靠的保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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