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1. 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受到另一方欺诈或胁迫,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例如,一方故意隐瞒重大财产,欺骗另一方签订不利于对方的分割协议,受欺骗方可申请撤销。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2. 显失公平:若协议内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对一方严重不利,受损方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比如,一方因急需离婚而被迫接受极不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一般来说,单纯觉得不公平不能随意撤销协议。必须有上述法定可撤销情形,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在申请撤销前,协议通常是有效的。一旦法院判决撤销,财产分割将重新按照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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