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外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协议离婚需回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2. 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且已办理居住证等能证明居住情况的,另一方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总之,协议离婚基本要回户籍所在地,诉讼离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在外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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