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二是因子女成年或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如已满18周岁且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三是给付抚养费一方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且同意子女与自己共同生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基于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前提下,考虑父母实际情况及子女需求来确定抚养费给付。权利义务:抚养方有抚养义务,非抚养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同时子女有要求合理抚养费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如一方丧失给付能力、子女独立生活等。实务建议:若协商一致可不付抚养费,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若因自身情况需变更,可先与对方沟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需提供证明自身经济困难或子女情况变化等证据,按法院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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