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不得再生育子女不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核心分析: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该约定限制了公民的生育权利,违反了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则。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虽可就生育问题协商,但不能以协议形式剥夺一方的生育权。离婚协议应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签订,此约定侵害了另一方的生育自由。实务建议:若发现此类限制生育权的约定,权益受侵害一方可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行政指导与帮助。也可咨询专业律师,考虑通过诉讼请求确认该约定无效,以维护自身合法生育权利。诉讼时需准备好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该约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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