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通常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核心分析:首先,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其次,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对于无房产证房屋,虽无法进行物权登记,但不影响对房屋权益的处分意愿表达。形式上,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等;代书遗嘱要有见证等。关键在于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且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实务建议:若立自书遗嘱,遗嘱人要清晰表达对房屋处分意思并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日期。若是代书遗嘱,找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由一人代书,各方签名注明日期。可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公信力。如后续涉及房产继承纠纷,继承人可持遗嘱等相关材料到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确定遗嘱效力并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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