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一般管辖原则,特殊情况考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目的是确保诉讼能够顺利进行,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及法院审理。权利义务:原告有选择管辖法院并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等;被告有应诉答辩等权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等信息。实务建议:首先要确定对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可以通过对方的身份证地址、居住证等证明。收集好结婚证等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准备好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申请。立案后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等诉讼程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