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生父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通常情况下仍享有继承权。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3.核心分析: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等法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并不以抚养义务的履行作为享有继承权的前提。除非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未尽抚养义务的生父依然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享有继承权。4.实务建议:如果涉及生父未尽抚养义务但可能参与继承的情况,其他继承人若认为不公平,可在遗产分配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可收集生父未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如生活困难时生父未提供经济支持、生病时未照顾等,在继承协商或诉讼中主张对其少分遗产。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遗产分配问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