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出现法定的债权人原因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通过提存来消灭债务关系。权利义务:债务人有提存的权利,提存后债务消灭;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有权领取提存物。关键要件:需存在法定的债权人方面的原因,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存在符合提存的法定情形,如债权人拒绝受领的通知、沟通记录等。确定提存机关:一般为公证机关等法定提存机构。提存程序:债务人向提存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办理提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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