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核心分析:权利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构成要件: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若对方阻碍探视,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拒绝探视的录音、录像等。寻求帮助: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探视权。法律程序: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审理后会依法判决,确定探视的方式和时间等。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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