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老人写遗嘱时子女无需全部在场。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可见,自书遗嘱无需子女在场,代书遗嘱等其他形式遗嘱有相应的见证等要求,但也不是子女全部在场。核心分析:自书遗嘱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愿,只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即可生效,无需子女参与。代书遗嘱等需见证人等条件,目的是保证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子女不是必备在场人员。实务建议:如果老人选择自书遗嘱,要确保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妥善保存原件。若采用代书遗嘱等形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找合格见证人,明确各方身份和见证过程。遗嘱如有变更、撤销等情况,也需按法律规定操作并留存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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