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人民法院陪审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为保障司法公正,让非专业法律人士参与司法审判,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与审判员共同审理案件。权利义务:审判员负责法律适用和案件审理主导,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等发表意见。关键构成要件:明确合议庭组成形式,确保审判公正、透明。实务建议:法院在案件审理前依法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包括陪审员。陪审员应提前熟悉案件相关材料,庭审中认真听取各方陈述、质证等环节,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当事人如对陪审员资格等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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