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联系不到被告本人时,会采取一系列法定程序来确保诉讼能够继续进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五条)核心分析:首先,法院有义务按照法定程序送达诉讼文书给被告。当联系不到被告本人时,公告送达是一种合法的替代方式。公告送达能保证被告知晓诉讼事宜,维护其诉讼权利。同时,这也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连续性。关键构成要件是被告确实下落不明且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实现送达。实务建议:法院会先尝试多种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若都无法送达才会采用公告送达。当事人也可协助法院提供被告可能的联系方式或下落信息。若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整个过程法院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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