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人民警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辱骂人民警察情节较轻的可处警告;情节较重的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关键证据包括现场的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若有路人目睹辱骂过程并愿意作证或者现场有监控记录下辱骂行为这些证据都很关键。优势在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一般会有相关记录可作为辅助证据。劣势可能在于辱骂现场没有及时固定证据导致后续难以举证。风险方面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助长不良风气也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冲突。解决路径上可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进行调查和处罚。也可尝试调解但前提是辱骂者有悔改意愿。协商解决的可能性较小因为辱骂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行政投诉一般也是基于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处理。仲裁不适用于此类纠纷。诉讼的话需有足够证据支持且耗费时间精力较多。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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