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若老婆撇下孩子出走,在其下落不明满二年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2. 如果老婆撇下孩子出走且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相关财产等问题可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3. 若不涉及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只是单纯想起诉要求老婆履行抚养孩子等义务,随时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支付抚养费等。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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