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悔:1. 未办理离婚登记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此时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不按协议履行,法院也不会依据该未生效的协议判决。2. 办理离婚登记后: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例如,一方在签订协议时隐瞒了重大财产,另一方发现后一年内可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视权等问题,若出现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比如,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孩子实际生活所需,可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总之,离婚协议能否反悔要视具体情况和时间节点而定,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法律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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