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归属认定如下:1. 一方出资,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且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 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若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这视为出资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按共同共有处理。3. 双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认定为共有财产。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综合判定份额。4. 双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明确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对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5. 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6. 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确定份额。7. 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对房产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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