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如下:1.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若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2.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女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归女方。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 双方父母出资:无论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照该份额进行分割。例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出资比例不同,离婚时就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房屋的分割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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