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女方能分到的财产范围较为广泛。一般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首先确定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女方主张分割的基础。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利义务。关键在于财产取得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务建议女方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房产证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财产证据。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诉讼中要注意财产的举证责任,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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